稿件搜索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基金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投资者,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22年1月21日起,开展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使用通联支付渠道、建设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支付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费率享有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固定费用执行。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通过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销售并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以及处于封闭期的基金。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4.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销售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5.基金的认购、赎回费率依照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6.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及费率优惠安排,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本公司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1月1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