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 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李俊凤先生、李洪辛先生、李杰先生及周永政先生一
致行动到期签署《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股份数量变动,系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李俊凤先生、李洪辛先生、李杰先生及周永政先生的通知,前述股东于2021年1月2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2年1月19日到期,经协商一致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1.李俊凤先生、李洪辛先生、李杰先生及周永政先生于2021年1月2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并称“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1月19日到期,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订日起,一致行动人各方一致同意在天目药业的股东大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该协议有效期为1年。
2.截止本公告日,李俊凤持有3,073,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
李洪辛持有2,008,5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李杰持有1,601,9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1%;周永政持有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5,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
二、一致行动协议终止情况
鉴于《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2年1月19日到期,经原一致行动人各方友好协商,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期,原一致行动人各方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原一致行动人出具《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于2021年1月20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即告解除,各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不再续签。
2、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终止履行原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项下约定的任何权利、义务。
3、各方确认,在各方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生效期内,各方均遵守了该等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各方对该等协议的订立、履行和终止均不存在任何争议、异议或纠纷,各方不会就此提出任何诉求或主张。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股东李俊凤先生、李洪辛先生、李杰先生及周永政先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在续签一致行动关系,为原一致行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也不存在违反各自作出承诺的情形。
2.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完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编制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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