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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2: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

  1、议案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2年2月21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4、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83

  2. 投票简称:孚日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同时已经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且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8,6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6%,累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5,750.19万元。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以及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的回购,并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4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21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21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3%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3、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实际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21日至 2022年1月20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8,6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6%,成交的最高价为4.40元/股,最低价为3.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5,750.19万元。

  (二)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择机实施回购,本次回购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中的既定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股票价值的判断,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8,655,100股,已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未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1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4,207,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进展及结果,公司将依法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86,764,175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86,764,175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同时经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9月12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且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0%。

  2、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8元/股。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实际实施期限为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8月6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8,1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

  3、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同时经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且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8,6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6%。

  公司回购股份累计86,764,175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注销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规定,上述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36个月内用 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或依法注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86,764,175股,并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截止2022年1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908,053,353股,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可转债转股会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吴明凤女士辞职及

  聘任新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吴明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明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明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017,118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吴明凤女士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会谨向吴明凤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规定,公司需聘任总经理一名,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国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金连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000万股;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8,655,100股。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109,075股,按照《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中用途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后将用于注销,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

  公司回购股份累计86,764,175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000万股;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8,655,100股。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109,075股,按照《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中用途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后将用于注销,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

  公司回购股份累计86,764,175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吴明凤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规定,公司需聘任总经理一名,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国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总经理吴明凤女士辞职及聘任新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8)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张国华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1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副总经理,高密市孚日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密市新城热力公司总经理;现任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55,8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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