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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海航、*ST海航B      编号:临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因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经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 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海航”、“*ST海航B”,股票代码600221、900945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 股票种类:A股股票、B股股票;

  2.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海航”、“*ST海航B”;

  3. 股票代码仍为600221、900945;

  4. 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2022年1月24日;

  5. 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1年12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确认《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编号:临2021-097)。

  2021年12月30日,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2年1月7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经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已整改完毕,尚未申请撤销风险警示,详见《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编号临 2022-003),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海航”、“*ST海航B”,股票代码600221、900945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海航、*ST海航B      编号:临2022-005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9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1-091),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航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方威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2年1月2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方大航空通知,为执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集团”)95%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登记至方大航空。

  截至目前,方大航空直接持有公司12.63%股权;方大航空持有航空集团95.00%股权,航空集团持有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99.01%股权,大新华航空及其子公司American Aviation Ldc合计持有公司12.32%股权;方大航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权益股份数量为8,295,314,578 股股票,合计控制上市公司权益股份比例为24.9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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