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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NA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Group Co., LTD”变更为“Hainan Airport Infrastructure Co., Ltd”,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1,425,309,602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1,425,309,602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1-11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21-11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02)。

  2022年1月20日,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公司完成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登记名称由“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NA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Group Co., LTD”变更为“Hainan Airport Infrastructure Co., Ltd”,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1,425,309,602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1,425,309,602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鲁晓明”变更为“杨小滨”。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06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或“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经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21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自查发现的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情形已整改完毕,公司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适时按照监管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项其他风险警示,届时公司将及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2年1月24日,撤销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基础”,股票代码600515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以及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基础”;

  3.股票代码仍为“600515”;

  4.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2022年1月24日;

  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25)。

  (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1年12月30日,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编号:临2021-116)。

  2022年1月7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此前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1-019),以上情形已整改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编号:临2022-003)。公司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适时按照监管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项其他风险警示,届时公司将及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中审众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提示

  (一)公司股票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不涉及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基础”,股票代码600515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已预约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21年度报告,目前相关2021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且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撤销条件,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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