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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换届后的公司董事会由股东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推荐的六名董事和董事会推荐的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

  国美控股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为: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

  董事会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史录文、董磊、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

  多多药业购买多多集团所拥有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3,379.43平方米,1-3层)及周边土地面积3,513.33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房屋针剂三车间单价约为2,181.19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金额为人民币7,371,200元;其周边土地单价为287元/平方米,金额为人民币1,008,325.71元。

  以上房产及土地总计金额为人民币8,379,525.71元。

  尚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四、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推荐函》;

  2、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1月2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换届后的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两名,股东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为曹永刚先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将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先生、刘伟女士共同组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二、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

  2、公司工会决议及推荐函。

  3、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史录文、董磊、李万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曹永刚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其中,独立董事雷世文、屠鹏飞因已经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对雷世文、屠鹏飞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磊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史录文、李万军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通过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与2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刘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非独立董事简历:

  许钟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172,以下简称:拉近网娱)首席策略师。历任稼轩投资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许钟民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系一致行动人(稼轩集团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拉近网娱之控股股东,稼轩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许钟民先生最终拥有55%及4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钟民先生本人不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间接控制2,552,1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许钟民先生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五年内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司董事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侯占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100,0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秀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赫尔辛基学院,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中心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鹏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黄秀虹女士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秀虹女士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兄黄光裕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中关村股份264,713,58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黄秀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晓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专科,先后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国税务师资格、国家公证员资格、工业经济师、基建招投标律师业务资格、证券律师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

  邹晓春先生系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并在该所担任主任律师;从2010年12月起,担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2014年8月起,任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起,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08172.HK)非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起,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28.SH)独立董事。

  邹晓春先生曾担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600868.SH)独立董事、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48.SZ)独立董事;自2010年12月起至2013年12月,曾兼职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自2011年6月起至2014年6月,曾任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600898.SH)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曾任优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33074.OC)董事、董事长职务。

  邹晓春先生现还兼任南昌大学北京校友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邹晓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晓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萍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历任重庆市沙坪坝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美电器重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秘书,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

  陈萍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陈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晔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集团内多家公司董事、监事。

  张晔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张晔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董磊先生,医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教授。2000年至2004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8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免疫学专业,获得研究生学位;2008年至2012年,毕业于阿肯色大学,细胞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2年至2013年,毕业于凯斯西储大学,生物医学专业,任职博士后;2014年至2018年,就职于埃默里大学,生物医学专业,任职博士后、研究助理;2018年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北京)任职教授。

  董磊先生从事幼年型粒-单细胞白血病(JMML)、实体肿瘤GBM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和相关药物开发的研究。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北京市重点专题等7个项目。研究领域涉及磷酸酶的结构与活化、及其功能调控、白血病和实体肿瘤的发生、发展机理等。主要研究内容是基因突变导致血液肿瘤的致病机制,以及针对肿瘤靶向蛋白的药物的开发和治疗。构建个体化肿瘤的体外模型、并利用肿瘤类器官新手段探索肿瘤的精准治疗与药物筛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董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史录文先生,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药物政策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及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药物经济学专委会主委,北京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北京医学会罕见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委会副主委,现代医院管理能力建设专委会药事管理分会副主委,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卫健委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委会委员,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专家组成员,《中国药学》(英文版)等杂志副主编。

  1987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获得美国伊利诺芝加哥大学医学教育管理硕士学位(MPHE);1987年7月至2000年3月,在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任教;2000年4月至今,在北京大学药学院任教;2002年12月至今,在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任职主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史录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史录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万军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山西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专业标准部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会计、审计理论研究、实务操作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监管工作。2005年起,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主持起草了“存货监盘”、“计划审计工作”等多项准则,为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投资理财协会财务专家委员会主任,为行业和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现担任长城汽车、常山北明独立董事,曾担任常山股份、东方热电、沧州明珠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李万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万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监事简历:

  曹永刚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21年12月31日,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伟女士,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副经理、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科学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刘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司洪伟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监兼运营管理部经理;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专科学历。历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营运管理中心主管兼总监助理;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司洪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司洪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2年2月1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8日、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0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

  多多药业购买多多集团所拥有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3,379.43平方米,1-3层)及周边土地面积3,513.33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房屋针剂三车间单价约为2,181.19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金额为人民币7,371,200元;其周边土地单价为287元/平方米,金额为人民币1,008,325.71元。

  以上房产及土地总计金额为人民币8,379,525.71元。

  尚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716614817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555号

  法定代表人:周玉怀

  注册资本:695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30日

  营业期限:2045年03月29日

  经营范围:豆(浆)粉、豆奶粉、营养粉、豆类、乳类、谷物类制品、综合保健食品、西药、中药、中成药(子公司经营)、屠宰(分支机构经营);罐盒、皇冠盖等;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生产;进出口业务;代理对俄等东欧各国易货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钢材;企业管理服务、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目录请登录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为:国有法人股东北大荒药业有限公司占股44.12%,集体法人股东黑龙江多多集团占股32.61%,自然人股东占股23.27%。实际控制人为北大荒药业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多多集团前身是佳木斯肉类联合加工厂,是一个有着40多年历史的老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落后,产品单一,不能快速对接市场,再加上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企业经营举步维艰。2000年8月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大力支持下,企业进行改制重组,成立了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多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为多多集团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1,318万元;

  净 资 产:19,449万元;

  营业收入:5,658万元;

  净 利 润:1,768万元。

  以下为多多集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584万元;

  净 资 产:24,177万元;

  营业收入:6,372万元;

  净 利 润:2,109万元。

  三、 关联交易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卖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一处房屋及房屋周边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具体状况如下: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座落于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555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院内,出售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3,379.43平方米(1-3层);转让的针剂三车间房屋周边土地面积3,513.33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不动产权证号

  针剂三车间:黑(2020)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0907号。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针剂三车间房屋建筑面积3,379.43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单价为2,181.19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总金额人民币7,371,200.00元(柒佰叁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

  (二)针剂三车间房屋周边土地面积为3,513.33平方米(黑龙江圣华测绘公司测绘),经双方协商单价为287元/平方米计,总金额人民币1,008,325.71元(壹佰万零捌仟叁佰贰拾伍元柒角壹分)。

  以上房产及土地人民币总计8,379,525.71元(捌佰叁拾柒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柒角壹分)。

  第三条 价款支付、房屋交接与不动产权更名

  双方约定该合同签定即生效,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30%预付款到甲方财务部门(银行承兑加现金补差,甲方拒收附件列示的169家出票银行及所有村镇银行及财务公司银票)。甲方在收到预付款后,180个自然日内必须完成向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不动产权更名手续,乙方全力配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过户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剩余70%款项。如不能完成过户,则按甲方违约,并在三日内全额退回乙方支付所有款项,并按第五条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移交给乙方该房产所有历史材料,并开据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所发生税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

  本合同项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抵押、产权争议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过户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屋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1)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天和【2021】评字第20135号的《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房地产构建和取得时间较早,房地产市场价格增长较大,且收益法价值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故采用收益法计算结果远高于原始取得价格,故导致评估值增值。

  (2) 根据黑龙江省时代资源环境工程设计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黑龙江省)时代【2021】(估)字第240号的《土地估价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针剂三车间是多多药业一直在承租使用的厂房,多多集团原承诺2016年至2020年之间租金价格不变,但之后租金有可能上涨。经核算,租金与购买后的折旧相当。针剂三车间是多多药业生产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次交易有利于多多药业稳定发展。

  五、2021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后,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参考评估价值,价格公允,有利于多多药业的持续稳定运营和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后,认为: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多多集团营业执照、声明函、财务数据等;

  2、《房屋买卖合同》(尚未签署);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5、黑龙江省时代资源环境工程设计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黑龙江省)时代【2021】(估)字第240号的《土地估价报告》;

  6、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天和【2021】评字第20135号的《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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