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8日以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参与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廖琴琴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九届监事会决定提名李刚先生、廖琴琴女士(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公告)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廖琴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8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并审议通过,同意卞平官先生、张忠华先生、郭锐先生、强炜先生、陈腊春先生、揭江纯先生、黄志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吴伟荣女士、李强先生、赵阳先生、李齐放先生、杨继林先生、郑春美女士、刘信光先生、付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吴伟荣女士、郑春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伟荣女士、李强先生、赵阳先生、李齐放先生、郑春美女士、刘信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继林先生、付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均已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董事会充分了解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伟荣女士、李强先生、赵阳先生、李齐放先生、杨继林先生、郑春美女士、刘信光先生、付鸣先生具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有关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卞平官先生: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卞平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卞平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卞平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卞平官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张忠华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经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忠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忠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忠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忠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郭锐先生:男,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保险粉分厂厂长、副总经理。 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郭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郭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郭锐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强炜先生: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处主任、集团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强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72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40296股。强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强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炜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陈腊春先生: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监察部部长。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安全环保监察部部长。

  陈腊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腊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腊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腊春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揭江纯先生:男,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揭江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揭江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揭江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揭江纯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黄志亮先生:男,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部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部长。

  黄志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志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志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志亮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伟荣女士:女,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华中农业大学讲师,湖北灵星畜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武汉嘉禾会计培训机构培训讲师,武汉靖翔工贸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现任华中农业大学副教授,兼任武昌首义学院教学科研型高层次人才。吴伟荣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吴伟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吴伟荣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伟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伟荣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李强先生:男,1978年3月出生,法律硕士。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助理,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广东海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强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赵阳先生: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哲学史硕士研究生。曾任湖北证监局副处长、处长(1999年9月至2016年10月)。现任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47)独立董事、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65)独立董事、武汉昱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生之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赵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赵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赵阳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李齐放先生:男,1957年9月出生,教育管理硕士。曾任三峡大学理学院党委书记、三峡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李齐放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齐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齐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齐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齐放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杨继林先生:男,1948年11月出生,工程热物理博士。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化学系副主任,研究所所长。现任湖北华工生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海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多肽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杨继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继林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继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继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继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继林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郑春美女士:女,1965年2月出生,民建成员,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兼任武汉千道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81)独立董事,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20)独立董事,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7174)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春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郑春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郑春美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刘信光先生:1961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资本市场资深专家。曾历任公务员、某报业集团记者、新华社系统记者等。2001年开始从事资本市场的投行、投资工作,涉及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等领域,并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改制、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多项服务。曾任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环球银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信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信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信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信光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付鸣先生:男,1958年4月出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宜昌地区物资局职员。现任湖北七君律师事务所律师。付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付鸣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付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付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付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付鸣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并审议通过,同意李刚先生、廖琴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换届完成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刚先生:男,197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曾任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刚先生具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监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廖琴琴女士:女,197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纪委副书记、审计部部长。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中心主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兼审计处长。

  廖琴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廖琴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琴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廖琴琴女士具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监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2022年2月11日下午3: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

  (六)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该等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3、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同日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1.00应选非独立董事7名,议案2.00应选独立董事8名,议案3.00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议案1.00、议案2.00属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下午收市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证券部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邮编:443000

  联系电话:0717-8868081

  传真:0717-8868058

  电子信箱:mailliyuhan@163.com

  联系人:李玉涵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可按下表列示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2022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董事8名,实际参与董事8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卞平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公告)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并审议同意卞平官先生、张忠华先生、郭锐先生、强炜先生、陈腊春先生、揭江纯先生、黄志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卞平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忠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郭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强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陈腊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揭江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黄志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公告)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并审议同意吴伟荣女士、李强先生、赵阳先生、李齐放先生、杨继林先生、郑春美女士、刘信光先生、付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吴伟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赵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李齐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杨继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刘信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付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