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证券简称:扬子新材公告编号:2022-0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子新材”)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颐然”)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融法院因申请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与南宁颐然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0)沪74民初1848号民事调解书冻结南宁颐然所持有的公司53,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冻结的股份数其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96%。南宁颐然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法院正式文书,确认上述事项。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早日妥善解决。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我公司持有扬子新材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函告》;

  2. 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