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郑相康先生、林志伟先生、宋顺方先生、夏勇强先生、贺志勇先生、章吉林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谢志锐先生、黄曼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余跃明先生、叶清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劲业、刘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44200799,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1年至2023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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