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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月25日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加工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中标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00,860,000.00元。

  热加工公司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目标年产2.5万t铸钢件,产品主要为立磨磨盘、轮带、齿圈、托轮、立磨铸件、轴承座、破碎机机架等建材、冶金、电力、石化、矿山、工程机械铸钢件。项目执行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前供货完毕。热加工公司委托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负责代理招标,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发布了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于2022年1月20日发布了《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排名第一。

  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排名第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

  本次公司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金额为100,86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22%,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开招标项目,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次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热加工公司签订合同。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081324305T

  法定代表人:李冬雪

  注册资本:23,666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园区

  经营范围:铸钢件、铸铁件、耐磨件、耐热件、不锈钢件的制造、销售以及安装、维修服务、技术服务;热处理加工、机械加工及安装、维修服务、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热加工公司85%股份,公司持有热加工公司15%股份。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热加工公司总资产42,328万元,净资产13,41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65万元,实现净利润-4,256万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热加工公司总资产45,510万元,净资产9,69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6万元,实现净利润-3,720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热加工公司85%股份,公司持有热加工公司15%股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二)规定的情形,热加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 热加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不属邀标等受限方式。公司参与了热加工公司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工作并中标。

  四、 合同签订情况及主要条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热加工公司签订合同。经公司与热加工公司协商,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双方:

  甲方: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

  乙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全部机电设备。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机电设备,甲方向乙方支付机电设备款。

  4.合同金额:10086万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甲方依据乙方设备制造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进度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5%的发货款;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

  6.发票开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设备并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收等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合同不含税单价或不含税金额不变。

  7.结算方式:以电汇或不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形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利于促进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的发展。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为后续项目的开拓提供更多的经验,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六、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与热加工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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