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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06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添旭

  住所\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CHEN MANHONG

  住所\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吴昊

  住所\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陈添旭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码:420104************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在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CHEN MANHONG    性别:女

  国籍:加拿大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护照号码:GA******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在公司任职情况: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吴昊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加拿大

  身份证号码:350102************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在公司任职情况:副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公司为家族控制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为陈添旭、CHEN MANHONG、吴昊,陈添旭系CHEN MANHONG的兄长,CHEN MANHONG系吴昊的配偶。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8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8,000,000股的49.30%,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其中,陈添旭为公司董事长、CHEN MANHONG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昊为公司副董事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年内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添旭、CHEN MANHONG、吴昊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770,100股,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348,485,829股的42.6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昊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1年7月21日主动减持。

  2、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吴昊先生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主动减持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控股股东吴昊先生于2021年7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后,吴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8.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9%,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持股数量不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77.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0%。

  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号),中能电气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485,8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08,000,00 股增至348,485,82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及吴昊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5.61%。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及吴昊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及吴昊先生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添旭

  签名:

  时间:2022年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CHEN MANHONG

  签名:

  时间:2022年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吴昊

  签名:

  时间:2022年1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于春江、陈榆;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5号

  联系电话:0591-83856936;

  联系传真:0591-865502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陈添旭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CHEN MANH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吴 昊

  日期: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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