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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为5,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前述股份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解除限售,并非相关股东的实际减持安排。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号)核准,泰坦股份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27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6,2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1,600.00万股。首发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6,2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6,200.00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620,000股,占总股本的2.6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28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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