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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3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2022年合计金额人民币28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人寿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人寿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3641.31亿元、截至三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4290.51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77%,占本行资本净额0.65%。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本行一般关联交易。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本笔交易应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董事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人寿于2002年12月1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38亿元,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4、15、16、37、41、44、45、46、54、58、59层,法定代表人:丁新民。主要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0年末,平安人寿资产总额34,792.58亿元,负债总额32,137.27亿元,所有者权益2,655.32亿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6,827.37亿元,利润总额1,021.16亿元,净利润921.43亿元。平安人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平安人寿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本行代理销售《保险代理产品清单》中约定的保险产品,平安人寿按照合同约定向本行支付相应代理手续费,2022年预估保险代理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28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平安人寿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41.90亿元(已披露除外)。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关于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4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通”)非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额度期限1个自然年,用于本行与万里通在信用卡积分、福利采购、业务单位激励方案积分采购、网络平台宣传等方面展开合作。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万里通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万里通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3641.31亿元、截至三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4290.51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69%,占本行资本净额0.58%。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本行一般关联交易。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本笔交易应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董事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万里通于2014年7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法定代表人:王延斌。主要经营范围:金融软件、炒股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数据处理等。截至2021年12月末,万里通总资产305,371.91万元,总负债271,535.84万元,营业收入26,982.24万元,净利润13,272.40万元。万里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万里通非授信额度25亿元,额度期限1个自然年。本行与万里通在信用卡积分、福利采购、业务单位激励方案积分采购、网络平台宣传等方面展开合作。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万里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27.03亿元(已披露除外)。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关于与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5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天津)”)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20亿元,额度期限1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租赁(天津)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租赁(天津)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3641.31亿元,截至三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4290.51亿元,本笔关联交易金额为等值人民币20亿元,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5%,占本行资本净额0.4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交易构成本行一般关联交易。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本笔交易应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董事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租赁(天津)于2015年3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40,000万元,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平安租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股份;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乐山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802,主要办公地址:天津和平区南京路183号世纪都会商厦办公楼4101;法定代表人:李文艺。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平安租赁(天津)总资产1051.99亿元,总负债835.59亿元,所有者权益216.39亿元,营业收入51.37亿元,净利润22.23亿元,平安租赁(天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租赁(天津)等值人民币2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平安租赁(天津)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22.95亿元(已披露除外)。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6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采购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金服”)外包人力服务,为本行提供技术人员,合计金额人民币18.85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金服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金服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3641.31亿元,截至三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4290.51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85亿元,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2%,占本行资本净额0.44%。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本行一般关联交易。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本笔交易应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董事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金服于2008年5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9,858.31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1层,法定代表人:卢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726462。主要经营范围: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贷审核业务及逾期账款催告通知、财务结算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代母公司承接代理记账业务、外语翻译业务。截至2020年末,平安金服资产总额人民币339,59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66,714万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72,87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7,255万元。平安金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采购平安金服外包人力服务,为本行提供技术人员,合计金额人民币18.85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平安金服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23.03亿元(已披露除外)。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关于与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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