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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 措施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7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就《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和分析,认真总结,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目前,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对上述《决定书》整改事项所涉资产进行重新评估,由于受疫情影响,上述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完成整改报告。为确保本次整改方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四川证监局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2月28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及时披露。

  对本次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整改情况的延期披露,以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9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转让债权暨公司

  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接到关联方誉振天弘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贵州汇佰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汇佰众”)之控股股东,以下简称“誉振天弘”)的通知,其将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自然人张红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1日,誉振天弘与贵州汇佰众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受让贵州汇佰众对公司享有的512.53万元未到期债权(含本金499万元以及计算至2021年1月5日的利息13.5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21-002号《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债权的任何本息。

  近日,公司收到誉振天弘《债权转让通知函》,其已将对公司享有的上述本息合计528.75万元债权(利息计算至2021年10月31日)转让至自然人张红芳,并通知公司向张红芳履行还款义务。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债权转让方

  名    称:誉振天弘实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兴南二路5号院2号楼6层116

  法定代表人:曾天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NEN08G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日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供应链管理;仓储代理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自然人曾天平持有誉振天弘70%股权,为誉振天弘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陈德智持有誉振天弘30%股权。

  誉振天弘通过收购贵州汇佰众100%股权曾间接控制公司,自然人曾天平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二)债权受让方

  姓名:张红芳

  身份证号码:1427031972********

  在本次协议签署之前,张红芳曾向公司陆续提供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红芳之间借款余额为50万元(不含利息)。

  除上述情形外,张红芳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债权转让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誉振天弘

  乙方(受让方):张红芳

  2、转让债权及转让价格

  (1)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合法拥有的对西部资源合计人民币5,287,453.20元债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0月31日);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以5,287,453.20元(大写:伍佰贰拾捌万柒仟肆佰伍拾叁元贰角)的含税价格受让甲方享有的标的债权。

  3、支付方式及债权转让通知

  (1)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5,287,453.20元(大写:伍佰贰拾捌万柒仟肆佰伍拾叁元贰角);

  (2)甲方应当自本协议生效当日将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事宜书面向西部资源进行有效通知。

  4、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本次转让的标的债权系合法、有效形成;

  (2)乙方承诺并保证,受让标的债权所支付的资金具有合法来源。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委派人员在西部资源的任何关于上市公司的所有个人和单位的决策和签字,须经过乙方事先同意和书面确认;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者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一陈诉或保证或其他相关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害。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我司将与债权受让方积极协商,力争妥善解决上述债权,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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