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2-003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桂股份”)于2021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投资”)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粤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34%,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实施。粤桂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13,368,037股,即不超过粤桂股份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6,684,018股,即不超过粤桂股份总股本的1%。
2022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粤桂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披露日,公司预披露的粤桂投资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粤桂投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粤桂投资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粤桂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粤桂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粤桂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粤桂投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粤桂投资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 备查文件
大股东粤桂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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