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为规范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以下简称“直接股权投资”)运作管理而制定,该办法所称直接股权投资,是指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新兴产业发展办公室管理的具备相应资质和从事股权投资的自治区国有公司履行直接股权投资出资人职责,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国有资本直接对自治区非公开发行上市的创新驱动发展产业化重点企业及新兴产业重大企业股权进行投资的行为。主要目的是支持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先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二次创业及生产性服务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2019年12月,经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发展工程指挥部审议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巴马益生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马公司”)的巴马益生菌产品加工基地项目被列入自治区第二批“双百双新”项目库,获得自治区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的资格。
2022年1月28日,公司与广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工业投资公司”)、巴马公司、下属公司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皇氏”)共同签署《巴马益生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广西工业投资公司将向巴马公司投资5,000 万元,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兴产业发展办公室于2020年6月5日下发《关于下达第三批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桂新兴项目通〔2020〕1号)中的巴马公司巴马益生菌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加速项目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该投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3.31%,投资期不超过5年,由公司按主合同约定承担在相关条件达成时回购广西工业投资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巴马公司的股权,广西皇氏为股权回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放弃巴马公司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利,增资完成后,巴马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12,755.26万元,公司持有巴马公司股权比例由100%降至62.7192%,广西工业投资公司持有巴马公司股权比例为37.28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经广西皇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5月31日
3.注册地点: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 65号
4.法定代表人:黄嘉棣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3,764.0035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 生鲜乳收购;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生鲜乳道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 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牲畜销售;草种植;畜牧渔 业饲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广西皇氏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皇氏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广西皇氏 100%的股权。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 债务人/被担保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 万元
5.保证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作为主债权(即股权收购对价)、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会计师费、评估费、执行费用、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93,466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50,6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9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广西皇氏与广西工业投资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2.《广西皇氏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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