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陆卫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陆玮女士合计持有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6,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48%。其中陆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陆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1年7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股东陆卫东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6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5%。
截至2022年2月7日,陆卫东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20,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2-008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4.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466.70万股)的比例为0.18%,购买的最高价为21.52元/股、最低价为18.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60.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4.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466.70万股)的比例为0.90%,购买的最高价为21.52元/股、最低价为15.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7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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