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2-018
公司股东泰康人寿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165,201,2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9%),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为不超过165,174,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泰康人寿出具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阳光城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泰康人寿根据公司资产配置需求和相关投资决策,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其中165,174,779股为泰康人寿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26,500股为泰康人寿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65,174,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
7、相关承诺履行:泰康人寿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泰康人寿将严格遵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四、备查文件
泰康人寿出具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阳光城股份的计划》。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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