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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沈春晖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相关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当选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后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满之日。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楠、李青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翟旭女士、邓康先生自2022年2月9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等相关规定,证券公司董事在任职前不再需要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据此,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翟旭女士、邓康先生将正式履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翟旭女士、邓康先生的任职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备案。翟旭女士、邓康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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