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游久
股票代码:6006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亮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号
一致行动人:代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2022年 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委托上市公司披露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说明:如本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亮与代琳存在婚姻关系,两人是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公司以外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512,800股被司法强制执行所致,导致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股比例降至2.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被冻结(轮候冻结)的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被继续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形。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通过司法裁定方式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34,512,800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4%。
2022年1月7日和1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分别对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所分别持有的公司23,166,400股和11,346,400股进行司法处置,最终处置成功。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61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098,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共计34,512,800股,系股东刘亮及一致行动人代琳合计持有。本次被司法划转前,上述股份已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先后被多个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刘亮持有公司股份5,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股东代琳持有公司股份17,092,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098,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合计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两人合计质押股份15,662,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两人合计冻结(轮候冻结)股份17,098,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因司法处置拍卖和二级市场被动减持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37,587,858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52%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资料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亮): ______
一致行动人(代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年 2 月 日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 亮
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代 琳
______________
2022年 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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