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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董事长梁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66,58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梁庆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数量366,6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2%,亦不超过其现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4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银川市东桥家电有限公司、梁庆及王春华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承诺所获得股份在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及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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