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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77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邵明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高超及独立董事王开国、张军因公务未能出席,独立董事陈世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黄晓敏因公务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王岗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丛树峰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上市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资本管理及使用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13、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设立慈善信托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4、5、6、8、9、10、11、12、14为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议案1、2、3、4、5、6、7、8、9、10、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忆南、陈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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