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后,由公司采购部门填制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付款方式,如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2、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金奥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新股,公司总股本由271,344,000股增加至347,614,19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1,344,000元增加至人民币347,614,197元。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34.40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134.4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761.4197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761.419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本、注册资本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批复有效期截止日。因此,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章程事宜仅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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