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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2年2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布局的逐步实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同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有必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按公司目前综合融资成本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610.00万元(该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3、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说明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行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七、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公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6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

  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6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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