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董事长提议聘请Wen Jian Xie(谢文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按《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2年2 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Wen Jian Xie(谢文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Wen Jian Xie(谢文剑)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Wen Jian Xie(谢文剑)先生的工作履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秘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Wen Jian Xie(谢文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止。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 月 22 日
附:谢文剑先生简历
Wen Jian Xie(谢文剑),男,1972年7月生,美国国籍,拥有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化学工程学士,德克萨斯大学MBA学位,并持有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证书。2004年至2006年,担任惠普公司财务分析师;2006年至2007年担任Kraton Polymers Co.资深财务分析师;2007年至2011年担任Westlake Chemical Co.资深财务分析师;2011年至2014年担任中国旭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2014年至7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董事。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02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2月15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 2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03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进电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7,510,149.1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470,886.10 元,共计143,981,035.2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55,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07,9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78,570,97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736,926.6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7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20年5月3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 2021年10月31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7,510,149.1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470,886.10元,共计143,981,035.2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7,510,149.18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37,510,149.1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0月31日,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470,886.10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10 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41号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精进电动《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精进电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 年2 月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3,981,035.2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置换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师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41号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精进电动《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精进电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05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海山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艳华
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于长江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审计收费金额为125万元。因公司2020年度尚未进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计参与人员及工作量等均与2021年度有明显差异,故2021年度相关收费金额与2020年度不具有可比性。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04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精进电动一层11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9日
至2022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每股可投10票,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股可投1票。上述议案中议案1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年3月7日上午9:00-下午16:0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精进电动一层111会议室
3、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3月7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精进电动
2、 电子邮箱:tzzgx@jjecn.com
联系人:毛艳红
电话:010-85935151转5224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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