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张迅先生、张雄斌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张迅先生、张雄斌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对股票期权额度和限制性股票额度及各激励对象分配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5、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张迅先生、张雄斌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为满足Mini/Micro LED市场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显示面板行业的竞争力,公司拟设立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投资新建“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6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振华先生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扩展及产能布局的扩张,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公司根据项目运营及市场情况,审慎规划总体经营建设方案,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仍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玻璃基材的
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
● 项目公司: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德虹显示”)
● 项目公司设立完成后,拟投资新建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6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0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60,000平方米厂房(其中10,000平方米仓库),进行装修,完善配套设施,购置机器设备等。项目完全达产的建设周期约为24个月,本项目实施建成后,达产年将实现生产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总产能5,240,000㎡/Y。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需要,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周期、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波动、安全生产及项目审批等风险。公司将积极主动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调整变化,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展。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为满足Mini/Micro LED市场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显示面板行业的竞争力,公司拟设立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德虹显示”)投资新建“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6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涉及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投资建设“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快速抓住市场机遇,加快产业布局,培育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面板显示领域的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将根据项目运营及市场情况,审慎规划总体经营建设方案,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投资建设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
股权结构:沃格光电100%控股
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经营范围:触摸屏玻璃、触控模组、显示器件、玻璃制品、光学镜片、金属配件、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以上相关信息,均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生产项目
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项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
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预计16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60,000平方米厂房(其中10,000平方米仓库),进行装修,完善配套设施,购置机器设备等。项目完全达产的建设周期约为24个月,本项目实施建成后,达产年将实现生产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总产能5,240,000㎡/Y。
四、项目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建设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平板显示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是信息时代的先导性支柱产业,产业带动力和辐射力强,为实现新型显示产业的加速创新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先后制订了多项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有效的推动了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2)顺应产业升级新趋势
根据高工LED预测,Mini/Micro LED全球市场规模在2024年预计将达到2321.9百万美元,2018-2024年复合增长率为147.9%;我国Mini/Micro LED应用市场已经起步,并且高速增长,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本项目正是顺应LED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新的产品研发设计与生产,以玻璃基Mini/Micro LED为突破口,在为企业创收的同时,对促进国内Mini/Micro LED产业发展、带动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
(1)满足Mini/Micro LED市场发展的需要
Mini/Micro LED规模化应用主要为两个方向,一种是RGB直接显示,使用Mini/Micro LED可以实现更小尺寸更高分辨率的显示方案,另一种是使用Mini/Micro LED做为背光方案,应用于TV、车载、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等。
当Mini/Micro LED应用于背光模组时,会要求其厚度越薄越好,目前PCB基板Mini/Micro LED仍是主流。但是当PCB板的厚度低于0.4mm时,在封装LED芯片至PCB基板上时,由于封装胶与PCB材料热膨胀系数不同,会产生胶裂的问题;而且PCB材料导热性能较差,当LED芯片数量增加时,会降低LED的使用寿命;这些问题都使得需要寻找一种新的基板材料来取代PCB。玻璃基板的低胀缩以及高平整度,可以更好支持真正的mini led芯片的COB封装,甚至micro芯片封装,在高端产品以及高分区,窄边框以及低OD值上都有优于PCB基板的良好表现。
本项目产品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为Mini LED显示模组核心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车载、TV、显示器、工控显示等应用领域。目前国内外各大终端厂商包括苹果、三星已陆续发布玻璃基Mini LED显示产品,进一步论证玻璃基材的Mini/Micro LED基板已受到行业认可。
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是响应Mini/Micro LED市场需求、顺应行业发展,推动Mini/Micro LED市场发展的需要。
(2)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LCD-TFT玻璃减薄技术的高科技企业,拥有的TFT-LCD玻璃薄化、ITO低温镀膜技术属于业内领先;同时拥有全球领先的IN-CELL抗干扰高阻膜技术,拥有减薄、镀膜、切割、3A盖板等产业的全套技术,同时公司还在不断的加大研发投入,向不同的技术领域开拓进军。
通过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多年累积的丰富经验和公司对研发力度的大量投入,现公司已攻克Mini LED玻璃基的核心技术难点,包括光刻技术、厚铜镀膜以及玻璃基巨量打孔等核心技术,并于2021年成功收购汇晨电子、兴为科技、北京宝昂三大子公司,具备Mini LED直显和背光模组全产业链技术及生产能力,并积累了业内众多优质客户,包括车载显示、TV等客户。截至目前,直显方面,公司已实现mini LED 玻璃基直显产品点亮,并已与相关客户在进行合作洽谈。背光方面,公司已开发1152分区15.6寸、2048分区75寸样品,并已成功点亮,充分说明玻璃基Mini LED产品技术路线的可行性。
本项目投资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体系,促进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3)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增速的逐步放缓,地缘政治的日益复杂。消费电子行业不但要面临行业自身愈演愈烈的竞争格局,同时还面临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对国内电子行业施加的压力。电子行业全球洗牌会进一步加剧,产品终端的市场集中度会更加集中,终端客户对面板厂甚至其他供应商的差异化需求会进一步提升。面对行业危机并存的时刻,公司将积极利用公司研发核心竞争优势,加强与终端客户的配合研发,并加快将核心技术推向市场,以尽早实现商业化应用,从而更快的推动公司产品业务的转型。
本次项目正是顺应LED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新的产品研发设计与生产,以玻璃基Mini/Micro LED为突破口,打造公司新的竞争力,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沉淀企业品牌。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扩展及产能布局的扩张,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项目运营及市场情况,审慎规划总体经营建设方案,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需要,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周期、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波动、安全生产及项目审批等风险。公司将积极主动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调整变化,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展。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卫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卫兵先生(以下简称“征集人”),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2月21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作了同意的表决意见,并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9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9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梁晖
邮编:338004
联系电话:0790-7109799
公司传真:0790-71097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卫兵
2022年2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卫兵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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