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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现将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补充内容如下:

  三、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一)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三)公司以2021年4月27日为授予日、以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合计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2,54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4月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不满足第1期的业绩条件(非市场条件)而无法达到行权条件。即不能同时满足“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00%;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两项业绩条件导致不能行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12月期间计提的对应第1期的股份支付费用722.99万元应于2021年度予以转回,后期也不再计提与本期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应的第2期和第3期已于2021年度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451.87万元不予转回,第2期和第3期因取消需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分期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670.54万元一次性在终止日当期提前计提完毕,计入当期损益。

  (五)综上所述,因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需于终止日当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1,670.54万元,将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金额需经会计师审计。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贺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贺洁女士计划在2021年8月26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53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5.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洁女士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贺洁女士于8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此后累计减持股份16,940,72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9%。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简易程序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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