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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增聘高昊江先生、曹景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2-00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出于公司长远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分工等方面的考虑,同意增聘高昊江先生、曹景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昊江先生、曹景广先生个人履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昊江先生、曹景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高昊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材料工程与计算机应用系,获博士学位。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联合培养博士后,2010年博士后出站。历任公司技术管理部总经理、首席架构师、产品研发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高昊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和道0.695%的出资额(天津和道持有公司股份15,318,156股,占总公司股本的6.81%),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0.05%。高昊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曹景广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获本科学位,2002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总监、ABU总经理、保险信托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公司大客户四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曹景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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