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0544,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自认定通过所在年度起三年内(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公司2020年度电子版材料申报遗漏,导致形式上未能满足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公司2021年1-9月系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
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连续四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之后的重新认定,是对公司科研水平和技术实力的充分肯定。公司自1996年创立以来,聚焦行业痛点问题,依托新材料、新技术,先后研发出九大类技术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长寿命输电、变电和配电复合外绝缘新品,解决了传统电力外绝缘一直存在的可靠性与经济性问题,满足了客户对更可靠、更经济的电网建设与运维需求。公司仍将持续践行“创新,推动电力行业进步”的发展使命,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与市场开拓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自主创新工作。
此次重新认定有助于不断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及综合竞争力,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