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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5%以上股东程立祥持有公司17,903,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0,201,564的5.4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程立祥持有公司15,023,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0,201,564的4.5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光股份”)于2022年2月25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程立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程立祥于2022年2月24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2,8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0,201,564的0.87%。本次权益变动前,程立祥持有公司17,903,6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0,201,564的5.42%。本次权益变动后,程立祥持有公司15,023,6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0,201,564的4.5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程立祥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编制完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宝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程立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华府北街9号院5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华府北街9号院5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2月25日

  信息披露人义务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程立祥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及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372323********1210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华府北街9号院5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华府北街9号院5号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基于个人资金用途原因做出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2022年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0,201,564股的0.8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宝光股份17,903,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30,201,564股的5.42%。取得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宝光股份15,023,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30,201,564股的4.55%。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程立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0,201,564股的0.8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含)起前 6 个月不存在存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程立祥

  日期:2022年2月25日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程立祥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宝光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联系人:李国强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53号

  联系电话:0917-35615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程立祥

  日期: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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