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为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数据。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3.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2021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12,659.35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312,385.21万元,增长比例52.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488.45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34,141.14万元,增长比例464.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766.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639.89万元,增长比例422.15%。
(2)财务状况: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75,443.53万元,较期初增加117,376.83万元,增长比例17.8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24,327.28万元,较期初增加54,649.44万元,增长比例14.78 %。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2021年公司产品市场表现良好,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销售能力不断提升、销售渠道不断拓展,销量持续增长带动营业总收入增长。其中:智能电动滑板车等主要产品实现同比稳步增长;同时智能电动自行车、智能电动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产品投入市场取得较好业绩,拓展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2.04%,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67.55%,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34.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64.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22.1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403.42%,基本每份存托凭证收益同比增长403.42%。其主要原因如下:
(1)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智能电动滑板车等主要产品实现同比稳步增长;同时智能电动自行车、智能电动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产品投入市场取得较好业绩,公司销售能力不断提升、销售渠道不断拓展,带动营业总收入增长。同时,营业总收入增长带动当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2021年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14,722.41万元,主要是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和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同比增加12,501.25万元。
(3)报告期末,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份存托凭证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值较大,主要由于2021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07
九号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1:根据存托人与境外托管人签署的《存托凭证基础证券托管协议》的安排,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均由ICBC (Asia) Nominee Limited持有。
注2:根据《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1次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的要求,截至登记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向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存托人将收集到的投票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由境外托管人根据投票结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禄峰先生主持,表决方式采用股东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票指示进行现场投票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九号有限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向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前述程序符合《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公司与存托人于2020年7月16日签署的《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存托协议》(以下简称“《存托协议》”)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0人,出席0人,公司系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3、 董事会秘书徐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均为A类普通股,非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
2、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上述议案1、2、3均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庆春、朱旭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存托协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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