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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1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进智能”或“发行人”)股份12,525,7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3%)的股东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博睿祺”)计划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7,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

  富博睿祺于2011年作为股东投资思进智能,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富博睿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富博睿祺持有公司股份12,525,744股,占公司总股本11.13%,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8,350,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富博睿祺拟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7,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3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富博睿祺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富博睿祺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不受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制。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富博睿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注1]:根据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故截至本公告日富博睿祺持有无限售流通股为8,350,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该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日,富博睿祺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富博睿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富博睿祺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3、富博睿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公示信息(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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