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3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9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1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3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
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与合作股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参股公司或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是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合作过程中的公平对等原则,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需求预计数所作的授权,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股东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股东借款。
一、提供股东借款情况概述
为保证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鉴于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针对股东借款事项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80亿元:
(一) 股东借款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借款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 股东借款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股东借款对象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四) 对单个借款对象提供股东借款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五) 上述股东借款授权管理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内。
公司在任一时点的股东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股东借款额度。
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东借款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均委派人员现场参与借款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定期监控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通常当项目公司经营资金不足且不能通过融资解决时,作为其股东方,公司及合作方均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同步投入,同时随着项目开盘预售及销售回款的上账,项目公司出现闲置富余资金时,公司将要求其陆续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当公司收回全部股东借款后项目公司通常还有闲置富余资金,公司还将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予以调用,故不存在对外提供股东借款不能收回的情形。
三、股东借款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其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授权要求在提供股东借款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因此,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支持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同意对其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且该等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该等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本次向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符合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发经营,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满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1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20.82亿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133.97亿元,合作方从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86.85亿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3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为保证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鉴于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针对股东借款事项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80亿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该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397,101万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合计不超过436,705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3月14日(周一)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9日(周三)。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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