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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职工共计26人参加会议。

  经与会职工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2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选举李雁、熊忠武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李雁、熊忠武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8日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李晓明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刘斌先生、严琦女士、石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张志宏先生、吴京辉女士、张开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张兴国先生、王兆燚先生、姜海华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职工监事李雁女士、熊忠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相关事项

  1、董事会对《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分类以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情况而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增加,是为了拓宽融资银行渠道,有利于公司和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更好的为公司资金运用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我们同意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到人民币16亿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张志宏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金荷仙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彭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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