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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漯河市投资建设现代食品产业园并 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为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河南省漯河市投资建设现代食品产业园,并与漯河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26日在河南省漯河市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实行分期建设,首期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项目投资建设,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或子公司将依法单独或合资在园区设立一个或多个法人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园区及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项目投入资金将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漯河市投资建设现代食品产业园并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与首期项目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落实首期项目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土地招拍挂、立项、审批登记等手续、设立项目建设单位、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投资规划实施等其他与首期项目实施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 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漯河市人民政府

  (二)关联关系:公司与漯河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概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围绕新型餐饮、品牌肉制品、休闲食品等产业,建设集研发、生产、展示、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高科技现代食品产业园(双汇第三工业园),体现新理念、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在漯河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创新型示范园区,园区规划产品研发中心、综合调度中心、仓储服务中心、中央厨房、餐饮食材、休闲肉制品等项目及配套设施。

  根据市场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公司可在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内对项目规划进行调整,以确保项目后期运营质量。

  (二) 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或子公司将依法单独或合资在园区设立一个或多个法人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或“园区项目公司”),负责园区及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 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实行分期建设,首期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项目投资建设,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四) 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资金将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五) 建设规划

  园区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分批投产。

  四、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漯河市人民政府

  乙方: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①甲方根据乙方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法定程序分别向园区项目公司供应工业用地,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年度供地计划等各项规划,并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协助园区项目公司依法取得相关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同时,根据乙方项目开工进度,甲方提前90日使乙方园区项目所需用地具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条件。

  ②甲方统筹考虑,在现代食品产业园(双汇第三工业园)周边预留园区发展用地,支持乙方持续发展、做大做强。

  ③保证项目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④给予园区项目公司工业用地完成“七通一平”并承担相应费用。

  ⑤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批准园区项目公司环境影响、节能审查评价文件。

  ⑥甲方向乙方承诺并保证给予园区项目公司配套设施政策、服务支持等。

  ⑦甲方保证园区周边1公里内不得规划、审批影响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的项目。

  ⑧甲方向乙方做出的承诺与保证准确无误。

  ⑨甲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均在其权力范围之内,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同意、批准;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判决、命令、政策和合同的限制;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的约束,并依本协议的条款可对其强制执行。

  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①乙方围绕新型餐饮、品牌肉制品、休闲食品等产业,建设集研发、生产、展示、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高科技现代食品产业园(双汇第三工业园),体现新理念、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在漯河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创新型示范园区。园区拟规划产品研发中心、综合调度中心、仓储服务中心、中央厨房、餐饮食材、休闲肉制品等项目及配套设施。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公司实际需求和发展战略,在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内对上述规划项目进行调整,以确保项目后期运营质量。

  ②乙方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分批投产”的原则,2022年开工建设,首期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

  ③乙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均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内,已取得必要的公司授权与审批。

  ④乙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合同的限制。

  ⑤乙方承诺园区项目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核算。

  (三)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违反其承诺与保证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损害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诉讼、索赔费用、合理开支等,但赔偿数额不应超过违约方签署本合同时预见或可预见的收益。

  (四)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交易目的

  公司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三十多年来在国家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公司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创新发展,从漯河走向全国、从全国走向世界。为继续扎根漯河、深度参与漯河食品工业发展,公司拟在漯河市投资建设现代食品产业园,并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本次投资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规模,促进企业发展。

  (二) 存在的风险

  1、 本次投资存在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影响,导致投资后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 本次投资项目尚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立项、环评等备案审批手续。

  3、 项目实际投产时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须视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而定,或存在未通过相关监管部门审批的风险。

  综上,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预计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投入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积极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筹措资金,确保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现金流健康的前提下,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情况,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

  (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漯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之《投资协议书》;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二) 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双汇大厦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 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四)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万隆先生主持。

  (五)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漯河市投资建设现代食品产业园并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为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河南省漯河市投资建设现代食品产业园,并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实行分期建设,首期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项目投资建设,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或子公司将依法单独或合资在园区设立一个或多个法人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园区及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项目投入资金将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与首期项目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落实首期项目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土地招拍挂、立项、审批登记等手续、设立项目建设单位、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投资规划实施等其他与首期项目实施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漯河市投资建设现代食品产业园并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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