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兰英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郭兰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由于郭兰英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同意提名曾海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海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伊莱克斯(杭州)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6年加入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现任公司品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海平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88,422股,占比0.0218%。

  曾海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心予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工程师辞职暨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总工程师辞职暨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总工程师辞职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总工程师孙德富先生的辞职报告,孙德富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孙德富先生的总工程师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总工程师后,孙德富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孙德富先生担任总工程师期间为公司在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总工程师的情况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董事长Fang James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心予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总工程师的辞任,总工程师的提名、聘任等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总工程师的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被提名为总工程师的张心予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经审议,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总工程师辞任及聘任总工程师张心予先生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附件

  张心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张心予先生曾担任(株)小糸制作所材料研究员,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材料课长,2017年加入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材料研发中心经理、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公司研究院执行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心予持有限制性股票45,000股,通过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9,517股,合计持有94,517股,占比0.0233%。

  张心予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16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6日

  至2022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5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3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洁

  电  话:0571-88177925

  传  真:0571-88172888转1213

  邮  箱:aupuzqb@aupu.net

  地  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

  邮政编码:310000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