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02
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JS-2021-059),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集团”)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15,12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JS-2021-074)金森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57,5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权益变动后金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3,419,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2%。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于近日收到金森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金森集团其本次所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JS-2021-083)。金森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1,552,0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划转至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上表所列包含上述无偿划转方式转让数量。
二、相关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实施情况与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2022年2月27日,金森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三、备查材料
金森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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