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恢复股票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并配合相关机构的核查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受理;2021年6月11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原上市规则》14.2.17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1年5月31日、8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66号、第173号)。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各项工作。
2、如期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期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
3、及时实施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的现场检查意见,公司对并对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重述,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各49%股权,并同时向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213605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根据《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2022年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60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核准或备案,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相关审批程序不能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存在中止、取消等风险。
5、持续推动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梳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1-58853066
2、传真号码:021-58853100
3、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
5、邮政编码:200335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原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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