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2-022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洪尧先生、张国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还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2年3月2日,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接到股东徐洪尧先生的通知,获悉徐洪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英女士与沈亚飞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徐洪尧先生与张国英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13,697,962股股份,转让给沈亚飞女士,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4%。其中,徐洪尧先生转让10,943,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张国英女士转让2,754,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二、本次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一:
(1)姓名:徐洪尧;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漓渚镇;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否。
2.转让方二:
(1)姓名:张国英;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漓渚镇;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否。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姓名:沈亚飞;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石璜镇;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否。
三、《股份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指甲方一、甲方二
甲方一(转让方):徐洪尧
甲方二(转让方):张国英
乙方(受让方):沈亚飞
(二)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2022年3月2日。
(三)股份转让
3.1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3,697,962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7.44%,本次交易按照每股7.79元(即2022年3月1日收盘价8.19元/股的95.12%),总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零陆佰柒拾万柒仟壹佰贰拾肆元整(¥106,707,124)。
3.2股份转让款支付及股份过户手续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款的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手续按照如下进程办理:
3.2.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3月16日前)按照深交所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业务规则向深交所提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所需的材料。
3.2.2乙方应于深交所对本次股份转让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笔转让款: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0,000)。
3.2.3在乙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款后,甲方应按照深交所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业务规则及乙方安排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将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共计13,697,962股)全部过户给乙方。
3.2.4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3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柒仟壹佰柒拾万柒仟壹佰贰拾肆元整(¥71,707,124)。
(四)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徐洪尧先生与张国英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还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计划的告知函》;
2.徐洪尧先生、张国英女士与沈亚飞女士《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2-021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洪尧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徐洪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英女士所持股份为2013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洪尧园林6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取得。自2013年11月1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减持实施期间,未发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行为。
2.徐洪尧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13年,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洪尧园林6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徐洪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英女士承诺:本次所认购的绿大地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绿大地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承诺人基于本次认购股份所增持的股份,亦适用上述承诺。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徐洪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英女士所持股份已于2018年1月9日解除限售。
2.徐洪尧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徐洪尧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洪尧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徐洪尧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徐洪尧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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