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5日(星期六)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何洪臣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何洪臣、候磊、王传雨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等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何洪臣、候磊、王传雨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何洪臣、候磊、王传雨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可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剔除或更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同行业或对标企业样本;授权董事会在行业市场环境出现重大波动或偏离时对相应指标做同向调整,但相应调整需上级审批部门审核同意;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何洪臣、候磊、王传雨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候磊先生、王传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姜楠先生、邵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07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董事
因工作调整,候磊先生、王传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姜楠先生、邵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候磊先生、王传雨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监事
因工作调整,李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吉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晓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他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楠,男,汉族,1980年11月出生,研究员,工学博士。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质量办主任;2009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部工作人员;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山东能源集团技术研发中心副处长;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任山东能源集团技术研发中心高级副经理;2016年5月至2021年8月,历任山东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副处级管理人员、总工程师;2021年8月至今,任山东能源集团新能源公司总工程师。
姜楠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邵亮,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9年7月,历任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主管、部长助理、进出口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价值工程与成本控制中心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邵亮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吉赞,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高级政工师,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山东省兖矿唐村煤矿学校教师;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任山东省兖矿济东新村综合科技术员;1992年9月至2003年4月,历任山东省兖矿新陆公司办公室秘书、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4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山东兖矿事业公司综合处文秘科科长、副处级秘书;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处处长;2014年6月至2017年7月,任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7月至2021年11月,历任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负责人;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在山东能源集团新疆能化机构改革部门工作;2022年1月至今,任山东能源集团权属企业专职监事会主席。
陈吉赞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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