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徐如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孙东莹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连升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仲良喜先生、财务总监 程赣秋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2、3、4、6等四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25.84%)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54%)、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9,355,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15%)、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2,549,68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4.50%)、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3,394,63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3.85%)、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56,32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54%)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270,216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45%)已对上述第2、3、4、6等四项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琴、李小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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