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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铝锭价格波动加大。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二、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2、保证金额度

  公司上述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在前述保证金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4、业务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可能出现供应商违反约定,取消或者延迟发货,导致与实际套保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公司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4、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虽然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内控体系,但仍存在着可能会产生由于操作失误等其他过失原因导致内控体系执行失效的风险。

  四、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2、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且交易标的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铝锭等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风险防控措施,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为降低铝锭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加强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公司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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