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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1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2年3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9,440,000股,发行价格为26.56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13,126,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756,339.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7,370,060.6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2年3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现有产品及解决方案体系的进一步升级与扩充,旨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大特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大特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2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75.0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2月4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与2021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3年,公司拟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特殊合金产品生产线,用于生产高温合金、耐蚀合金、超高强度钢、超高纯不锈钢等特殊合金产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如下:

  (1)该募投项目所生产的高温合金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领域,由于军工市场壁垒高、产品验证周期长并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特点,且公司进入军工领域时间较短,相关市场拓展及产品验证进度较慢,因此公司对相关设备的投入进度相应放缓。后期公司将根据军工产品验证的进度适时加快投入,保障客户需求。

  (2)公司前期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已使用自有资金购置了8台保护气氛电渣炉,用于不锈钢等产品的熔炼,相关熔炼产能充足。

  (3)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扩建项目,公司原已拥有特殊合金生产线年产能约2000吨,能够满足公司现有军工客户及订单的需求。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大特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大特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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