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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10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66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2年3月1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3月15日(T+2日)公告的《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22年3月15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2年3月10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2022年3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3.88倍,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35.54倍。本次发行价格29.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5.00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2年3月8日(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36,511.6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9.66元/股和1,7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0,42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55.11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766.89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98号)。发行人股票简称“祥明智能”,股票代码为“301226”,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7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1,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8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5.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3.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3.88倍(截至2022年3月8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0,42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55.1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766.89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2年3月9日(T-2日)在《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金融时报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经济参考报,网址www.jjck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2年3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2年3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2年3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2年3月1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2年3月11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年3月1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7,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3月1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年3月1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十二、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2年3月9日(T-2日)披露于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金融时报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和经济参考报,网址www.jjck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经济参考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5.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3.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2022年3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3.88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35.54倍。

  截至2022年3月8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1: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各公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或上市公司年报;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3月8日总股本;发行人静态市盈率按照发行价格29.66元、发行后股本6,800万股计算;大洋电机对应的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方正电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在计算均值时均予以剔除;

  注3:2021年扣非前/后动态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2021年1-9月扣非前/后每股收益)*4/3);发行人采取发行价和经审阅的2021年1-9月财务数据进行计算;方正电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在计算均值时均予以剔除;

  注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2020年10-12月和2021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3月8日总股本);发行人采取发行价和经审阅的财务数据计算;大洋电机对应的扣非后滚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方正电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在计算均值时均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29.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5.00倍,高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28.60倍(截止2022年3月8日(T-3日),剔除市盈率极端值),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3.88倍(截止2022年3月8日(T-3日)),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电机技术为核心,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与性能。公司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美国UL认证,远销欧洲、美洲、日本等众多地区。公司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2008年即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全集成智能化无刷直流电机”项目获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二等奖,2012年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2013年“全集成智能控制节能电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并被认定为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14年公司研发生产的“全集成智能化无刷直流电机系统及控制系统”经评审被认定为常州市首台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2015年公司申报“江苏省微特电机及应用集成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立项批准并升级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9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1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数据中心空调用EC风机”项目获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已掌握微特电机及风机产品的主要核心技术,特别是在永磁直流无刷电机的集成化、智能化技术、电机应用集成技术、电机控制及集群远程控制技术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目前参与1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是“全国信息产业用微特电机及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8)”委员单位、“全国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9)”委员单位和“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小功率电机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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