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认购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本基金”)份额,并拟与本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普华”)签署《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次参与认购完成后,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85-1号392室
法定代表人:沈琴华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5%),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金华艾兴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登记备案情况: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1071。
浙能普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基金有限合伙人
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
成立时间:1992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虞国平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能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兰溪普华盛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华盛旺”)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8号A座2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普华盛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拟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45,45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5、缴付出资
(1)有限合伙人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缴付通知的时间缴付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 7 日通知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但就任何后续交割的首次出资而言,付款日可按照普通合伙人和后续合伙人的约定进行缴付。
(2)合伙人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通知对本合伙企业缴付出资,合伙人首期出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的30%,后续出资按照投资项目的实际出资需求缴款。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6、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7年,自成立日起计算,分为投资期、退出期及延长期。
(1) 投资期为存续期的第1年至第5年。
(2) 投资期结束后至本合伙企业存续期第 7 年的期间为本合伙企业退出期。
(3)根据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本合伙企业延长2年。
7、 管理费
(1) 投资期内(投资期从首次交割日起算),按实缴出资额收取2%管理费。
(2) 退出期内,按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收取2%管理费。
(3) 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8、投资方向
围绕新科技、新能源、“双碳”相关产业,主要聚焦太阳能、氢能、风能等新能源领域,同时适当投资节能环保、新材料、储能、芯片半导体、高端装备等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9、禁止投资和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贷款或者委托贷款、资金拆借;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抵押和担保业务;
(4)赞助和捐赠;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公开或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动产。
10、 退出机制
对项目进行投后分级管理,对于符合上市或挂牌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重组上市和/或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或挂牌的被投资企业,优先考虑被于行业领先企业的并购;同时设置回购保护条款要求管理层回购退出;
11、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如下原则和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支付合伙人投资本金:按照各合伙人的全部实缴出资比例支付,直至各合伙人均100%收回其已累计实缴的投资本金;
(2)支付合伙人基础回报:分配的比例为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直至各合伙人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优先回报”);以实际缴付之日到收回该投资之日止计算,若分期缴付,则分期分段计算;
(3)80/20分配:以上分配完成之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如有)80%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分配完毕。
逾期支付合伙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不作为合伙企业的收入,按照违约时的守约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2、 会计核算方式
(1)会计年度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止。
(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
合伙企业应于每一财务年度结束之后,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管理人应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下列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2)合伙企业的利润表;
3)合伙企业的现金流量表。
13、公司对本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不在本基金中任职。
六、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七、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增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将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以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持续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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