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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7元,共计募集资金36,3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0万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发行费用为3,000.00万元,税款为人民币180.00万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33,1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33,350.00万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及保荐发行费用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180.00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5.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经公司2021年7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8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注2:公司及子公司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021年度,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000.00万元,累计赎回银行理财产品4,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9.5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0.00万元。

  (二)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自主研发水平,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研发速度与质量,加速了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新产品上市的时间,为公司的品牌运营提供有效保障。

  2、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运营管理和决策分析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信息,为公司持续的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相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31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舒华体育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舒华体育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舒华体育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受本期原材料钢材价格上涨的影响。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0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日

  至2022年4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01,10.03,10.04,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维建、张锦鹏回避表决;议案10.02林芝安大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31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六楼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建木

  电话:0595-85933668

  电子邮箱:ir@shuhua.com

  传真:0595-68097905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03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9.2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405.96万元(母公司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49.9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64.48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1.7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同意该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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