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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14:0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006,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230,000股的68.81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36,877,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55,230,000股的66.77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1,128,2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428%。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95,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230,000股的2.1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230,000股的0.12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28,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230,000股的2.0428%。

  (三)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000,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90,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568%;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72%;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60%。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的议案》

  持有公司可转债的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613,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7%;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1,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931%;反对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6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金晶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董事会决定将“卡倍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76.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11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蒋振华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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