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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天天都是“3·15”

  朱宝琛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

  公平、公开、公正是资本市场发展的“三公”原则,是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确保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想打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资本市场,须将每天都当作“3·15”,对各种“假”说“不”。

  资本市场上的“假”,首先表现为各类虚假陈述,包括重大欺诈、造假等。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2021年共办理虚假陈述案件163起,其中财务造假75起,同比增长8%。同时,亦有多家公司因此被罚。比如,因存在财务造假、年报虚假记载等行为,证监会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虚假陈述案例中,还出现了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掩盖造假的情况,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动摇投资者信心。对此,监管部门一直奉行“零容忍”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涉及民事责任的,依法推动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等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反映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为资本市场不断规范和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当然,资本市场“打假”,打击的不仅仅是虚假陈述行为,还包括操纵市场、虚假信息披露等各种不法行为。

  以操纵市场为例,其中一种情形是“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好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这种行为的目的是抬高证券交易价格,制造市场虚假繁荣景象,诱导投资者盲目跟进。

  对于这种行为,监管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根据证监会通报,2021年办理操纵市场案件110起;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41起,同比增长1.5倍。

  窥一斑而知全豹。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行为的严厉打击,折射出的是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零容忍”。这是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前提,也是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过程中,离不开公检法等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合力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追责体系,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对资本市场各类不法行为的“打假”永远在路上。只要天天都是“3·15”,相信资本市场生态会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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