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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2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杭州泰富盈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基金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汇金”)拟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创新”、“管理人”)管理的杭州泰富盈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富盈瑞”、“本基金”、“合伙企业”)不超过5,000万元的份额。

  (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经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需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561688335J;

  住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明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3,119.61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09月19日;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钱明飞持35.65%股份,陈春生持9.69%股份,淄博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8.63%股份等。

  盈科创新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01263。

  盈科创新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该投资基金份额的认购)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对盈科创新进行失信情况查询,盈科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拟投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泰富盈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TYL0A3L;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9号8幢17层1717室(自主申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盈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30,1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9月9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广西盈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认缴比例为0.43%,盈嘉科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比例为51.95%,杭州泰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比例为25.97%,陈春生认缴比例为21.65%。

  泰富盈瑞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该投资基金份额的认购)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对泰富盈瑞进行失信情况查询,泰富盈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伙企业于2020年9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手续,于2021年度开始开展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及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杭州泰富盈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募资规模:30,100万元;

  4、基金管理人: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投资目的:通过向相关领域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6、投资方式: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

  7、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医疗大健康,布局创新药、慢病管理、精准医疗、分级诊疗等领域的企业或项目;

  8、投资限制:投资于单一被投资企业的单独或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的20%,但经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的除外;

  9、投资禁止行为:不得投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的企业;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不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不从事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项目;不得举债或提供对外担保。本合伙企业不得对外举债,亦不得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但合伙企业以股权投资为目的,按照相关协议约定为被投企业提供1年期限以内借款、担保除外。合伙企业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为被投企业提供1年期限以内借款、担保的,借款或者担保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或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实缴金额的2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10、资金托管:合伙企业的资金由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托管,为此合伙企业将与托管银行就资产托管另行签订托管协议。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可以选定及/或更换该等托管银行。因委托及更换托管银行所产生的费用应纳入合伙企业费用。

  11、投资期限: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至运营满叁年之日为止;

  12、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二)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可分配收入

  合伙企业的全部收入及可用于分配的资金指下列收入在扣除或预留合伙企业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可分配部分:

  (1)合伙企业从其投资项目投资获得的收入(包括返还的项目投资本金和利润、源于全部出售投资项目或部分处置投资项目所得现金收入的分配、非现金分配以及源于被投资企业的任何红利和利息收入的分配);

  (2)投资期结束后尚未进行投资或用于其它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

  (3)合伙企业从其投资运营活动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其他类似的现金收入;

  (4)合伙企业闲置现金管理/被动投资中获得的利息所得等收入;

  (5)违约金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

  累计可分配收入,是截止至某一日期可分配收入的累计金额,已经分配的金额包括在内。

  2、分配

  (1)向全体合伙人分配(返还)投资本金,为免疑义,返还投资本金应当为返还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若不足,则全体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按比例分配;

  (2)完成上述第(1)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到所有合伙人之实缴出资额在出资缴付之日至分配日的期间内达到年化净投资收益率7%目标(年化利率7%单利);

  (3)业绩报酬的分配。完成上述第(1)项,第(2)项分配后,若有剩余,余额的80%将在全体合伙人之间依照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作为业绩报酬。

  3、亏损承担

  (1)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届时按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2)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盈科汇金的主营业务之一,目的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管理、投资风险控制的水平和把握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与趋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所投资的基金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次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中,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和环境、国家相关政策、国内外相关市场变化的关注和研究,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部各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投资进行调整。

  2、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定期获取基金运营报告,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泰富盈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2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兴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3#楼1层05店面-222(自贸试验区内);

  (五)法定代表人:吴少华;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558,197.92元,负债总额36,145,931.88元,净资产9,412,266.04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8,361,925.78元,净利润-23,071.43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1,405,543.00元,负债总额20,896,022.71元,净资产20,509,520.29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22,723,906.97元,净利润307,254.25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福州常兴茂的发展需求,福州常兴茂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913.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75,901.51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9,567.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02,38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8.66%。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2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提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吴森阳、江信建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3月30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1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7),决定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吴森阳、江信建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3月17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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