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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6日

  至2022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网站(http://www.jjckb.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4月6日13:00-13:20。

  (二)现场登记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 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2年4月5日下午16时以前将信函或传真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5号,航宇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张跃

  联系电话:0851-84108968

  传真:0851-8411726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捷女士主持,本次与会监事共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1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2021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以及2022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程序合法,分配比例合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自身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的同时也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经核查,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主要因为公司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时,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及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规,且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故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狗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资产及经营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该议案。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坏账核销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需根据《企业内部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因公司为2021年新上市的公司,为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本次将不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不予披露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授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提出的,是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其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申请增加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此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根据其任职的具体岗位按公司的薪酬体系执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3号文)核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及战略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48 元。截止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01,8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3,159,351.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640,648.2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2-00001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航宇科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21,986,526.78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8,640,648.23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4,867.49元差异94,867.49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国海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山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信银行成都紫荆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山湖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披露信息费和审计验资费共计19,972,652.92元,募集资金置换为自有资金为47,271,604.51 元,剩余均为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中信银行成都紫荆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为自有资金为50,000,000.00元,剩余均为募投项目使用资金;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为自有资金为29,500,000.00元,剩余均为募投项目使用资金;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初始存放金额均为募投项目使用资金;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上市法律咨询费和需扣除的其他合同费用共计949,0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为自有资金为9,051,000.00元,无剩余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5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航宇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34,028,115.80元,截至2021年7月15日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34,028,115.80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 32-00002 号的专项审计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为:公司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570.6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拟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800万元(含税),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2.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13,894.08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177.40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8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先进军用航空发动机、国内外新一代商用航空发动机。环形锻件的生产兼具技术密集型与资金密集型的特点,需要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才能保持持续竞争力。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主营业务稳定增长、业务线不断扩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直销模式,下游客户结算账期较长,应收账款规模亦随之扩大,一定程度上对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44%。但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在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原材料储备、先进产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会加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扩大研发、先进产能建设、以及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高温合金、钛合金,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要储备资金保障安全库存,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规模。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先进产能建设,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不断扩大营收规模及市场影响,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股东回报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程序合法,分配比例合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自身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的同时也保护了投资这权益。

  经核查,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主要因为公司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确定依据

  1、非独立董事:(1)公司向董事长发放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其他董事,若任高级管理人员则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任其他职务则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并按实际贡献参与公司管理层超额业绩奖励和专项奖励的范围(若有)。

  (2)公司董事长薪酬结构为“年薪+超额业绩奖励”,税后年薪标准160万元;董事长根据实际贡献参与管理层超额业绩奖励的范围(若有)。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后8万元/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每三个月平均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体结构为“年薪+超额业绩奖励”。

  (2)总经理年薪标准为税后100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为税后75~90万元。

  4、监事: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薪酬方案的制定是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过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议案的制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年薪部分又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基础年薪按月发放,其余部分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上述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年薪发放总额以按公司薪酬计划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计发结果为准,实际发放额可超过或低于规定的年薪标准。

  3、上述薪酬均为税后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增加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德兰航宇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兰航宇”)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德兰航宇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鉴于公司及德兰航宇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考虑到上述授信额度可能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年度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德兰航宇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继续有效的基础上,公司及德兰航宇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在前述授信额度基础上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总额10亿元,公司及德兰航宇拟向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外汇衍生产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及德兰航宇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各家金融及类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德兰航宇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融资机构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德兰航宇皆可以使用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融资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可以为德兰航宇,同时,德兰航宇也可以为航宇科技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同时接受公司、德兰航宇的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德兰航宇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本议案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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